关于2023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4年06月03日07时43分 信息来源: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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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运输管理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的要求,我局在全兵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3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经各师市自评、审核、兵团汇总核定,形成2023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表(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局运输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4日至6月11日。

联系电话: 0991-2358617;

电子邮箱: btjtysjysglc@126.com。


相关附件:2023年度兵团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综合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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